各处(室)、系(部)、中心:
根据《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为从教三十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甘总工发〔2016〕24号)文件精神,现由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教育厅代表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甘肃省人民政府对从教三十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章。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各部门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推荐,并于2016年6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组织人事处(综合楼906室)。
联系人: 许桂珍
电 话: 15193102065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1.《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为从教三十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甘总工发〔2016〕24号)




